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PG电子游戏攻略与手机版教程(2025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6-02-16 18:52:53

  2025年最新PG电子游戏攻略与沉浸式试玩技巧!注册即领新手礼包(访问:363050.com 领取888U),手机版全面适配iOS/Android,跨平台数据互通,每日更新限时优惠!立即探索科幻世界,开启你的PG电子之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8,70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9,205,9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8,168.39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121,798.0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43,481.23元,合计人民币552,765,279.24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21年11月10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5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实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2,765,279.24元(不含税),2021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8,70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和运行维护;自动化、通讯、安防系统、物联网的软硬件产品研发、设计、销售、集成、技术咨询;办公及信息化设备零售、租赁; 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产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信息系统集成、软件技术开发; 信息咨询服务;楼宇自动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弱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物排水系统、监控系统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专业承包、及相关设备的安装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生产、维修;办公及信息化设备的维修;机动车停放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证通云计算总资产为28,449.41万元,净资产10,803.73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4,886.44万元,净利润652.65万元。深圳证通云计算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深圳证通云计算总资产为65,355.39万元,净资产11,417.06万元;2021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3,150.37万元,净利润613.33万元。深圳证通云计算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深圳证通云计算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深圳证通云计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其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1、委托贷款金额:公司委托银行将募集资金向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8,706.00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

  3、委托贷款期限: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2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可提前偿还。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是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安排,此次委托贷款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委托贷款未违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证通电子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的事宜无异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5,572.6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9,205,9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8,168.39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121,798.0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43,481.23元,合计人民币552,765,279.24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21年11月10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5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7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2,765,279.24元(不含税),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26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46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0053号)予以确认。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62.3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1年11月2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10.2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需用110.2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0053号)予以确认。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0.2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有关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置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资金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5.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125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南德润”)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王岭教育”或“标的公司”)3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王岭教育39%的股权。

  本次收购资产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决定通过协议收购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湘南德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经查询,湘南德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教育管理、教育咨询、教育教学培训服务、体育培训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学生用品销售及学校后勤服务、百货日杂经营、服装经营、出租租赁服务、光伏发电、餐饮及餐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永兴一中南校区PPP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标的公司发生的(工资、水电、房租等)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入运营期后将摊销进入“管理费用”。

  标的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除《永兴一中南校区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下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因标的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兴县支行申请中长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外,其他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湘南德润与公司共同委托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100038号)。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经评估,以202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8,591.93万元,评估值22,909.54万元,评估增值4,317.61万元,增值率为23.2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标的公司39%股权的价格最终为9,125万元人民币。

  一、经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100038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8,591.93万元,评估值22,909.54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最终为9,125万元人民币。

  第一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期:自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735万元人民币;

  第三期:自乙方向标的公司补缴完剩余应缴的395.77万元出资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90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对标的公司应缴未缴的出资款395.77万元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并按约定履行对标的公司出资的义务。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对标的公司出资义务的,甲方可直接将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标的公司,支付完成后视同甲方已完成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1.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并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交付标的股权及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2.乙方保证,其对标的股权的出资均已实际到位(本协议约定的除外),且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类似安排,不存在对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其他任何第三方设定质押、托管、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承诺致使乙方无权将标的股权转让予甲方的情形。

  3.乙方保证其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影响本协议效力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行为法律效力的承诺、合同或协议等文件,亦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达成此等合意或谅解,并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督促标的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权的过户变更手续。

  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应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双方自行承担。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违约方应当以股权转让价款或未付金额的年利率15%的利息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IDC+生态”战略,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将面向中部地区构建智慧教育服务生态,进一步完善公司“IDC+ 智慧城市”云服务产品领域的布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拓展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永兴龙王岭股权的事项,可以进一步完善IDC及云计算业务在智慧教育等领域的布局,符合公司现实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10003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恒欣达”或“交易对方”)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以下简称“标的房产”)。

  本次竞拍资产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决定通过参与公开拍卖方式竞拍等方式收购标的房产、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

  (2)房屋产权证:陕(2021)铜川市不动产权第0040447号(东辅楼);陕(2021)铜川市不动产权第0040463号(北辅楼)

  (5)房屋建筑面积:东辅楼8,726.65㎡;北辅楼2,648.65㎡。

  (6)房屋评估总价:据交易拍卖处置方提供的经陕西开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175号,东辅楼评估价为5,695.88万元人民币;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176号,北辅楼评估价为1,614.35万元人民币。

  标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翔恒欣达对标的房产拍卖定价主要系依据陕西开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175号,评估价为5,695.88万元人民币(东辅楼);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176号,评估价为1,614.35万元人民币(北辅楼),合计评估价格为人民币7,310.23万元。本次交易实际成交价格以最终竞拍价为准。

  公司拟通过公开竞拍标的资产,由于可能存在其他参与竞拍方,考虑竞价等不确定性因素,竞拍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大幅上扬导致竞拍失败无法获得上述标的资产的风险,届时本次交易事项将自动终止。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成功竞得相关房产后,拟利用标的房产建造IDC数据中心,进一步推进公司IDC及云计算业务在西部地区的节点布局,面向西部地区开展数字底座的建设,构建集大数据采集、存储、数据分析、SAAS应用为一体的大数据产业链,挖掘政企客户在智慧政务、智慧产业、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智慧旅游、智慧社区等多场景的相关需求;

  2.在“双碳和节能”大背景下,公司收购相关房产后,拟与当地高等院校联合建设节能创新实验室,进行节能方面的技术创新,并建立能源监管云平台,收集并保存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需要,合理并有效管理能源资源用量的需要,分析并展示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需要,为节能改造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相关房产的事项,将进一步完善公司IDC及云计算业务在西部地区的节点布局,符合公司现实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严格按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9,205,9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8,168.39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121,798.0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43,481.23元,合计人民币552,765,279.24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21年11月10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5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57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24)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2,765,279.24元(不含税),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薛宁、朱纯霞、宋根全,高管傅德亮、程峰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9,205,9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于2021年11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新增99,205,9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15,156,948股调整为614,362,928股,根据本次发行后的股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股份总数为515,156,948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15,156,948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4,362,928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14,362,928股。”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4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仅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2,765,279.24元(不含税),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8,70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5,572.65万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125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39%股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