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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尊南教授说,中央电视台很多采访是付费的,甚至那么几分钟就付给500元。这就好比教授上课能获得课时费。
张历历教授也表示,有人觉得接受采访花时间,还有风险,所以认为应该收费。事实上,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情况,现在是民主社会,只要采访前互相约定就可以。学校知道,但没有干涉,因为这是教授的权利。[全文][评论]
有一个例子很典型:我过去做言论版编辑时,曾经就一新闻事件向北大某教授约稿。与此同时,我们报纸的一位记者则准备就这一事件采访他。该教授在电话里问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我说区别很简单:如果是他自己写稿,那么就能够得到稿费;如果是接受采访,那么稿费就是记者的了———尽管登在报纸上的内容都差不多。这是一个很可笑的标准:我们承认一个人把他的思想“写下来”的价值,却不承认一个人思想本身的价值;承认他的手的劳动,不承认他的大脑和嘴巴的劳动
记者的文章是要稿酬的,为什么教授接受采访就不能收费?就算是公务员,本职工作也只是教书,索要采访报酬怎么就是腐败?
因为某教授在该领域出色,比别人强,当然工资不会比别人多,想采访他的记者就多,那就活该他多花时间去接受采访,不许要报酬,凭什么呢?原来能干有水平就意味着要义务做很多并不是分内的事,怪不得庸才这么多![评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展江认为,担任公职的政府官员、教师接受采访都不应该提出收费要求,因为他们花费的是纳税人的钱,他们担任的是公共职能。“教授接受采访收费是很滑稽的事情!”
展江说,接受采访花费精力、花费时间绝不是收费的理由,因为采访收费会把新闻操作搞乱。如果一个教授认为采访内容涉及自己研究成果、版权,可以拒绝采访,不提供,同时建议采访者去买他的书。退一步说,即使接受采访了,谁来证明所谈内容就是自己的研究成果?
“事实上,教授接受采访是互动过程,而不是单向的,它给教授带来知名度,带来声望,这就是一种回报。”展江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付费采访行为会形成“一切东西都可以用钱收买”的观念,严重危害社会氛围,滋生腐败。[全文][评论]
众所周知,外交是一个国家走向世界的窗口,而外交学院是培养外交人才的所在,由此可见,抛开收费的话题,如果允许这样的教授来教学生,难道会培养出具有国格的人才吗?如果你们想收费也行,那必须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给国家,因为你们底下坐着的椅子、你们面前的桌子,包括及们所获得的一切机会,都是国家和人民给与你们的,作为未来外交官的老师,你们应该自律,时刻记住国家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否则你们没有资格来培养外交人才…[全文][评论]
一个教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不见得就是教师———人是有多种社会角色的;除了老师,他还可能是别的人。即使教师拿的完全是纳税人的钱,在纳税人给他的钱中,也不包含向公众提供自己判断力的报酬。人们可能认为:教师的劳动已经由国家“总体上”支付了报酬。其实这恰是“笼统思维”的习惯。因为,什么被支付了,什么没被支付;国家能支付什么,不能支付什么,这恰恰是需要细分的。
国家给予教师的报酬只是为了他具体的思想能力(也称“脑力劳动”)而支付的,也就是说,只为了他能够把某一个专业的思想成果和思想能力教给学生就可以了。国家只能支付这一部分,尽管教师的思想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这一部分。这超出的部分,是人的思想能力本身的特点,是人的智力活动的伟大之处。一个人即使不接受国家报酬,也可以获得这样的思想能力。它的“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不能被认为是属于国家的。否则,我们就过分贬低了人,而过分强化了国家。简言之,国家只能“买”人的具体思想成果,而不能“买”人的大脑和思想能力本身。把完全从一个个人头脑里产生、从嘴里说出来的东西,说成是公众可以无偿获得的东西,理由并不充分。这与政府官员因为职责所掌握的公共信息很不相同。一般来说,媒体和公众想从教师那里获得的,不是公众信息,而只是个人的判断和可帮助人作出判断的知识背景。[全文][评论]
在我看来,从教师,以至从采访对象方面来说,一个人当然不能“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比如,国家科研项目的相关信息。在这个意义上,不能收费的,就不能拒绝采访。反过来,能够拒绝采访的,也同样可以收费。因为,“可以拒绝”本身就是权利的一种表现;而收费,则是权利的另一种表现而已。[全文][评论]
采访对象收费,确实可能对新闻产生消极影响,但这还不是否定一种个人权利的充分理由;更不是在新闻实际运作中否定智力劳动价值的理由。从次序上看,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些确定的个人(收费教授)提出了自己的一种权利;而我们用来否定这些权利的理由中的那些不确定的公众(媒体受众),我们既没有看到他们的表达,也还没有对他们的需要和他们的损失做出确实的研究呢!这时候,我们就不是用一种价值更大的权利去否定另一种价值更小的权利;而是用一种不确定的权利来否定一种确定的权利。[全文][评论]